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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9-18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质量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2年5月21至6月27日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全市83家具备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区24家、县区59家)进行了检查。检查主要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试验室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内容,并严格按照省建设厅《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量化考核表》进行了打分排名。同时,对各种原材料及混凝土试块强度进行了抽检,同时抽取一组混凝土配合比做对比试验。

  从检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大部分企业取得了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大多数企业设备、仪器按时进行检定、校准,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比较完善;普遍重视对进场原材料质量管理,并对原材料进场复检;按生产要求及时进行配合比设计及调整,所有受检混凝土试块强度都满足设计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更换频繁,企业或试验室有职称技术人员配备不齐,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企业在无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和销售,如:河北华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北玉石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平山县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山县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三级站设分站不符合省建设厅要求。如:河北军存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井陉县晶磊砼业搅拌有限公司所设分站。

  (三)个别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不到位,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不够重视,对无资质的搅拌站没有有效制止。

  (四)部分企业对预拌混凝土新质量控制标准中的指标理解不透,对省建设厅要求购置的实验室检测设备持观望态度。

  (五)少数企业对技术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够重视,企业内部没有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六)部分企业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不足,试验室主任职称达不到中级及以上资格;试验室检测环境不符合要求;少数企业试验室部分技术标准规范过期、检测标准规范不齐全;个别企业试验室试配资料不完善,没有混凝土试配的强度设计值等应有的技术指标;个别单位存在试验部门未向生产部门下发配合比通知单的现象。

  (七)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规范要求对各种原材料按批次复检,检验项目和频次不足;外加剂等无型式检验报告及省住建厅出具的备案证;还有的试验项目存在原始记录不全或不规范等现象。个别单位存在原材料计量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的现象。

  多数企业料场无排水设施;个别企业料场未隔离,部分企业虽有砂石材料隔离墙,但高度不够,造成原材料隔离不彻底,且标识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结果,对下列单位通报表扬

  1.河北众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石家庄三楷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3.河北福威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4.石家庄金隅旭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5.石家庄冀铁混凝土制品中心。

  6.石家庄建工商品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7.石家庄市胜利混凝土有限公司五七路站。

  8.河北中诚凯达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东站。

  记入优良诚信档案。

  (二)根据检查结果,对下列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1个月,逾期不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依法撤回企业资质

  1.石家庄盛源鑫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石家庄市利民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3.鹿泉市曲寨砼业有限公司。

  4.正定县宝华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5.河北双龙建材有限公司。

  6.赞皇县荣盛建材有限公司。

  7.河北建文混凝土有限公司。

  8.无极金太行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石家庄新雅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北鑫宝源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法撤回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停产整顿,待整改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并报市建设局核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取证生产。

  (四)已经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前,需到市建设局重新办理核验手续。

  分别为:河北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井陉县晶磊砼业搅拌有限公司秀林站、正定县恒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元氏县双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五)依法查处无资质证书的混凝土搅拌站

  市质监站负责依法查处河北华辰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北玉石科技建材有限公司;平山县建设局负责依法查处平山县桑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平山县锦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四家搅拌站所供建筑工程列出明细,并对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检测,处理结果7月底前报市建设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不得采购无资质生产企业和停产整顿企业的混凝土(附表外预拌混凝土搅拌企业均为无证或资质证书已经作废的企业),对每一批进场的混凝土都要严格按规范、规程进行复检,并将复检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以备检验。

  (二)凡使用无资质证书企业或停业整顿企业生产的混凝土的工程,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认真贯彻好省住建厅颁布的三个技术规程,按要求配备齐全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并做好人员继续教育和设备计量、检定工作。

  (四)三级资质所设分站的企业,主站在10月底前完成升级,否则按照省建设厅要求所办分站资质作废。

  (五)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本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工作,督促较差企业进行整改,并负责联系市建设局重新验收,确保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出现质量问题。

附件:石家庄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量化打分表.xls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