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4部门、区政府重拳整治三环线混凝土搅拌站
环境污染扰民:整治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超标现象
污染城市环境:混凝土车运输漏洒;砂石送料车辆违规超高超重超速
整治重点:五条城市“灰”带——
三金潭(对接岱黄高速)
长丰乡(长丰大道一线,西接316和107国道)
白沙洲(城市放射路,对接青郑高速公路)
舵落口(城市西大门,对接316国道和京珠高速)
姑嫂树(城市快速路,对接第二机场高速)
这些地带大多位于中远城区结合部或城市出口路周边,搅拌站在该区域扎堆,搅拌站生产过程存在粉尘污染超标现象,加上有些搅拌站进出道路破损严重,车辆频繁通过造成“灰带”。
建“联合战线”
关闭一处扰民的混凝土搅拌站,需要“联合战线”才能实现。
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中的扰民、运输中的污染,靠不同部门监管,本次整治建立了四部门+辖区区政府的“联合战线”。
城建委——督导混凝土搅拌站场区文明生产,组织实施搅拌车装防漏洒“挂斗”。
环保局——依法查处混凝土搅拌站超标排放粉尘、噪声、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城管局——督促搅拌站对进出口路面进行清扫保洁、洒水压尘。严格处罚漏洒污染路面行为。
市公安交管局——严查混凝土运输及送料车超载、超高、超速等不文明行为。
区政府——维护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进出口道路完好不破损,避免车辆通行引起“灰带”。按217号政府令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整治不达标混凝土搅拌站的搬迁。
三环线搅拌站能否全搬走?
不少居民提出“能不能把混凝土搅拌站全部搬到三环以外去”?
目前我市还处在地铁、桥梁、房屋的建设高峰期,混凝土需求量大且集中在城市中心。近两年武汉市仅房屋建设量分别达到7299万平方米、9452万平方米,按照建设1万平方米面积,需用商品混凝土4-5千立方米推算,我市每年商品混凝土需求在3700—4700万立方米左右,“等于建设175个菱角湖万达广场”。
预拌混凝土生产是集中将砂、石、水泥按配比装入专门搅拌车,在运达使用地途中边行驶边搅合,拌合时间既不能短也不能长,技术要求是“运距不能超过15公里,或者运输时间上不能超过90分钟”,否则会影响混凝土质量。所以为满足城市中心区域的建设需求,三环以内必须保留一定数量的混凝土搅拌站。
我市已于年初启动三环线内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三环线内混凝土搅拌站不允许新增站点、只减不增,现有站点按零污染绿色站点标准进行整治。远期,随着主城区建设量减小以及道路的畅通,城市中心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会自然减少。
违法违规搅拌站怎么处理?
对于类似“三无”搅拌站,将按照“电视问政”曝光的洪山卓刀泉非法搅拌站的处理方式,由辖区政府负责加强监管,督促搅拌站自行拆除,逾期未自拆到位的,由市城管局牵头,所在区政府、市城建委、市环保、工商局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举报电话:
市城建委: 85752309
市环保局: 12369
市城管局: 82712345
市公安交管局: 85414444
“长效机制”拟定中
一家管理部门,无法把违法混凝土搅拌站“端掉”。
市城建委正在按市政府要求,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混凝土搅拌站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起混凝土搅拌站“全生命线”的封闭防线,从注册登记、选址建厂、生产运输、生产资质,步步把关,信息打通,不让管理“缺位”。
混凝土搅拌站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搅拌站,国土规划和城管部门查处和依法拆除。
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超标的,环保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站内文明生产达不到要求的,城建委责令整改,没有取得资质的搅拌站,城建委责令工地禁用、停产,实施处罚。
三年整治目标
武汉市计划两年完成三环线以内和三环线周边54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目标。今年整治达标18家,明年完成36家。2014年,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整治不达标搅拌站的搬迁工作。
未来趋势
市城建委负责人介绍,未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将走向全封闭绿色搅拌站。生产线和堆料场全部在室内,把扬尘和污水全部“管住”,实现绿色化生产。据悉,我市已经诞生首家绿色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为中建三局所建,“盒子”一样封闭式生产,降噪和减尘效果,比传统搅拌站高50%以上。
一、总则
1.1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规范我市混凝土行业生产、运输行为。按照“整治一批、达标一批、搬迁一批、关停一批”的整治要求,根据相关行业规定,制定本标准。
1.2三环线以内及沿线混凝土搅拌站的车辆及生产管理,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
二、车辆
2.1混凝土搅拌车辆管理制度及台帐健全;
2.2配有专职的车辆管理人员;
2.3车辆文明行驶,外观干净整洁,标识统一清晰,出厂前要进行冲洗;
2.4车辆卸料斗无残料,搅拌筒内结块定期清理;
2.5车辆安装统一规定的防漏洒设备;
2.6混凝土搅拌车实际装载量应小于核定装载量,防止漏洒;
2.7混凝土搅拌车要保持车牌整洁,按照规定悬挂号牌,不得遮挡、车辆号牌;
2.8混凝土搅拌车保险、年检等手续齐全;
2.9混凝土搅拌车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闯红灯、超速、超载、超高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并逐步杜绝前述不文明行为。
三、场区
3.1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及台帐健全;
3.2配有专职的文明生产管理人员;
3.3配有冲洗设备及保洁人员;
3.4场区布局合理,各作业区功能标识明确、清晰;
3.5各作业区路面及进出场道路全硬化,无50cm2以上的破损破裂区,加强对场区道路的清扫保洁,控制道路扬尘;
3.6搞好场内和场区周边环境绿化;
3.7场区围墙美观、牢固、无破损;
3.8装载车、混凝土搅拌车、原材料运输车在场区内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
四、设备、设施
4.1搅拌楼
4.1.1搅拌主机、筒仓配有收尘设备,收尘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无泄露;
4.1.2搅拌楼内冲洗装置完好,卸料口下的地面平整,排水畅通,无残料;
4.1.3搅拌楼及筒仓外观干净整洁,无污渍、无锈蚀;
4.1.4搅拌楼上料系统进行遮盖。
4.2原材料堆放
4.2.1原材料堆场进行遮盖,原材料分仓、分级堆放,标识明确;
4.2.2原材料作业区配置喷洒降尘设备。
4.3生产污水和废弃物
4.3.1生产场区设有三级以上的沉淀池,生产污水不外排;(沉淀池总体积应大于9m×9m×1.5m)
4.3.2沉淀物不超过沉淀池容量三分之一;
4.3.3搅拌楼、原材料堆场、车辆清洗场地四周设有地下沟槽,沟槽通畅有效并与沉淀池连接;
4.3.4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不裸露,并定期进行清理。(固体废弃物堆场体积应大于3m×3m×3m)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