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被通报
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被通报。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近日通报了自2011年以来的十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这些案件集中表现为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违法经营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经过统计,10家违法企业罚款额达到200万元。
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沈阳天龙混凝土有限公司泥沙石料露天存放,未设置围挡,尘沙扩散严重,致使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受到影响,甚至已经严重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及周边道路通行。环保部门已要求这家公司立即整改,同时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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