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温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市首次对该行业制定专门的监管制度。
该《规定》主要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方面进行了从原材料到产品运输过程的规定,并同时纳入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的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不良行为登记在温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
据介绍,目前我市建设项目大都是混凝土全现浇和框架结构,从基础至主体均使用预拌混凝土浇筑,因此混凝土的质量好坏至关重要。为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我市特制定本《规定》。
据悉,截至目前,该市已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资质的企业43家,遍及全市11个县(市)区,县级以上地区已无空白点,总设计年产能约2255万平方米。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