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长

江苏省全省混凝土绿色生产亟需加快步伐

发布日期:2012-03-02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国务院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省委省政府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加快淘汰包括建材行业在内的落后产能,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二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格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三要深化污染减排,加强水泥好行业氮氧化合物治理;四要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五要加强协同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落实各项关键措施。李学勇省长在讲话中强调,要突出抓好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在启动仪式上,省政府向13个省辖市下达了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

  根据这一形势,江苏省混凝土行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的绿色生产步伐,必须加快速度,加大力度。当前,首先要抓紧抓好绿色环保搅拌站的建设,新建站、易地重建站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环保标准建设,老站必须加快改造步伐;其次要有计划地逐步抓好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 

  为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0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会议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一五”以来,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大气中二氧化硫(S0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持续下降。但同时要看到,当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很突出,大气环境形势严峻。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二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三要深化污染减排。推进电力行业和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治理。加快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加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四要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五要加强协同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

  会议强调,我国是发展中大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要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加强科学宣传和教育引导,增强公众环保意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的环保责任,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会议听取了北京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汇报。

  (注:PM2.5为PM右下角加2.5,03为0右下角加3,S02为S0右下角加2,PM10为PM右下角加10)

  省委省政府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月23日,省委、省政府在南京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六个注重”的新要求,动员全省上下进一步行动起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落实各项关键举措,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省委书记罗志军出席并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省长李学勇出席并讲话,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重点流域治理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是,由于江苏人口密度大,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高,能源资源相对匮乏,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李学勇在讲话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标志。各地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作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低碳发展、绿色增长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李学勇强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工作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务求取得实效。要更大力度推进节能减排,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改善能源结构,切实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更大力度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水蓝天”工程,扎实推进太湖、淮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长江流域和近岸海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突出抓好城市大气污染控制和治理,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要更大力度推进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坚持不懈开展植树造林,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要更大力度推进公众参与,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深入实施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计划,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启动仪式由副省长徐鸣主持。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作了讲话。启动仪式首先为江苏省获得环保部新命名的12个国家生态县(市、区)进行授牌;随后,南京市政府分别与安徽滁州、马鞍山市及常州、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市签订“绿色青奥”区域大气环境保障和合作协议;启动仪式上,省政府还向13个省辖市下达了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省政府秘书长毛伟明以及各省辖市市长,省、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群众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 

  省政府向13市下达生态建设任务书 

  2月23日,省政府向13个省辖市下达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五年任务书。

  今后五年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18%,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1.9%、12.9%、14.8%和17.5%。重点流域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好于Ⅲ类比例提高到50%,劣Ⅴ类水质比例低于15%。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达92%以上,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比重提高到25%,城市灰霾天数明显减少。重点实施节能减排、绿色增长、碧水蓝天宜居、植树造林、生态保护建设、生态示范创建等“六大行动”,通过实施六大类190项总投资约6000亿元的推进项目,推动全省进入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期,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推动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此次13个省辖市领回的目标任务书分为总体目标、重点工作及保障措施三大块,指标各有不同,目标各有侧重。南京以保障青奥会期间环境质量为重点任务,青奥会期间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际赛事要求,到2015年建成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都市。无锡要大力实施以太湖治理、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初步建立良好的自然生态、高效的经济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态体系。苏州生态文明水平要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南通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常州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徐州、淮安生态市创建总体达到国家标准。连云港、盐城、宿迁为建成国家生态市打下坚实基础。镇江基本构建起绿色的经济体系、健康的环境体系、宜居的生活体系、和谐的文化体系和高效的制度体系。扬州建成国家生态市,全市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升。泰州建成国家生态市,成为富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江苏省明确地方政府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推进的责任主体,根据此次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各地编制年度任务书,次年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报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省生态办对各省辖市的考核工作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考核排名靠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