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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县散办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备案登记情况进行通报

发布日期:2012-02-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沭阳县散办对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备案登记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备案登记,但仍有少数企业未进行备案,对仍未备案的企业,散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县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登记企业生产的预备混凝土,对使用未经备案登记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工程项目的,一律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对其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不予验收。《通报》要求未进行备案登记的企业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散办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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