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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重庆巫山县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发布日期:2012-01-0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重庆巫山县发布《关于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混凝土用量达50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含在建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县城规划区外建设工程,参照县城规划区内建设要求,逐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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