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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安市规划区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11—2030)》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27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六安市规划区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2011-2030)》、已编制完成,并已经通过专家组评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将该规划予以公告,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该规划草案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提请编制单位在方案修改时一并采纳。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30日    

  联系单位: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刘红萍

  联系电话:0564-3378320

  邮    箱:lhp800886@sohu.com

  六安市规划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科学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合理布局预拌混凝土厂站,提高生产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和减少资源浪费。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此次规划范围为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即:现状中心城区、周边十一个乡镇及横排头风景区,总面积1096.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约178.9平方公里。

  第三条  规划期限

  2011年——2030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3)《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

  (4)《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

  (5)《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6)《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六安市贯彻实施《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有关意见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五条 规划目标

  (1)贯彻落实省政府令216号和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促进节能减排,提高散装水泥率,发展预拌混凝土。

  (2)按照六安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趋势,以及城市建设规模和周边乡镇大力发展散装水泥,2030年共规划建设21---29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其中主城区周边19---27座,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600万立方米。

  (3)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置规划区混凝土搅拌站,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形成有序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实现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第六条   规划原则

  (1)总量控制、科学发展。

  (2)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预拌混凝土主机生产能力原则上必须达到120立方米/小时。

  (3)因地制宜,节约成本。

  (4)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七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则和附件三部分组成,三者配套使用。文本和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预拌混泥土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九条  本规划文本中“下画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发展目标和规模

  第十条  发展目标

  1、搅拌站服务范围应覆盖市区所有建设工程,且混凝土供应将按照每年60万立方米的设计生产能力来控制和布点,搅拌站服务半径按10--15公里控制。搅拌站的布点将以规划区为重点,以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为主,兼顾农房建设和其他工程。

  2、以科学发展观合理布点,搅拌站宜一般设置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区附近,避开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居民生活区,保护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3、搅拌站布点应尽量靠近道路交通运输方便,砂、石、水泥

  4、近期优化资源配置,解决老城区和开发区部分市场混乱的问题。

  5、远期达到搅拌站布局合理,配比合理化,基本市场建设现代化。

  第十一条  发展规模

  2030年六安市规划区共规划建设21--29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其中主城区周边19--27座,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600万立方米;周边乡镇建设2座,服务半径为10---15公里

  第三章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

  第十二条  需求量预测

  通过人均需求量预测法和峰值预测法可以看出,到2030年六安城区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为560万--800万立方米。

  以一家搅拌站同时建2条120生产线为标准,预测主城区周边搅拌站数量为19--27座。周边乡镇由于缺乏相关资料,因此无法预测混凝土需求量,布局时可根据服务半径(10--15公里)布局。

  第十三条  规划方案

  规划到2030年,六安规划区内共布局21--29座混凝土搅拌站。方案如下:

  (1)城东站区(主城区4--6座,乡镇1座)

  城东搅拌站用地范围主要为城东312国道两侧、六安经济开发区与三十铺镇交界处,规划容纳4--6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为360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主要为城东经济开发区和三十铺镇。

  在椿树镇建立一座搅拌站,服务半径为15公里,服务范围主要为规划区东南部乡镇。

  (2)城西站区(主城区4--6座)

  城西搅拌站用地范围主要为老淠河西侧、312国道两侧、城区与分路口镇交界处,规划容纳4--6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为360万立方米, 服务范围主要为城西开发区和中心城区。

  (3)城南站区(主城区4--6座,乡镇1座)

  城南搅拌站用地范围主要为六舒路两侧、望城街道与中店乡交界处,规划容纳4--6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为360万立方米, 服务范围主要为城南政务新区和中心城区。

  在苏埠镇建立一座搅拌站,服务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南部乡镇。

  (4)河西站区(主城区5--6座)

  河西搅拌站用地范围主要为六徐路(六安---徐集)两侧、裕安区平桥工业园内,规划容纳5--6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为360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主要为河西新区和中心城区。

  (5)城北站区(主城区2--3座)

  城北搅拌站用地范围主要为沪蓉高速公路以北、六寿路(六安---寿县)以西,规划容纳2--3座搅拌站,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主要为城北新区和规划区北部乡镇。

  第十四条  近期规划方案

  (1)规划近期到2015年,重点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城市建成区搅拌站分布混乱的问题。

  (2)现状位于建成区且用地性质与总体规划不符的,近期迁出。迁出站点有:金石站、安瑞站、强驽站、环宇站、五里桥站、天磊站和中兴站。

  (3)已在建搅拌站其站址与总体规划不矛盾的,近期予以保留,并逐步将用地不在规划范围内的站点搬迁,规划期末主城区周边搅拌站均应集中布置在规划范围内。近期新建的站点有:成浩站、宏顺站、鼎力站、天成站、强驽站(原强驽站搬迁)。

  (3)规划到2015年,主城区周边搅拌站为16座,其中现状保留12座,新建4座,年设计产能为1155万/m³/年。

  搅拌站近期布点方案一览表

序号

站点

年设计产能(万/m³/年)

建设类型

备注

1

阳光站

90

现状保留

远期搬迁

2

永泰站

60

现状保留

3

皖振站

90

现状保留

4

方圆站

60

现状保留

远期搬迁

5

天宇站

60

现状保留

远期搬迁

6

天柱站

90

现状保留

7

豪源站

90

现状保留

8

华红站

60

现状保留

9

市政站

75

现状保留

10

宏顺站

60

近期新建

远期搬迁

11

鼎力站

45

近期新建

远期搬迁

12

天成站

60

现状保留

13

东升站

60

现状保留

14

强驽站

105

近期新建

原强驽站搬迁

15

成浩站

90

现状保留

16

昆鹏站站

60

近期新建

合计

1155

迁出站点有:金石站、安瑞站、强驽站、环宇站、五里桥站、天磊站和中兴站。

  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措施与建议

  第十五条  做好专项与总体规划街接,落实布点方案。将搅拌站规划布点方案纳入城市规划的统一控制体系,在总体规划图中画出蓝线图,控制搅拌站的用地范围。

  第十六条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依法管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设立,应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申请,向有关部门申请环境评估和立项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建设场地进行现场勘察,并签署规划布点意见。各相关单位在批准建设搅拌站时,应严格执行已确定的搅拌站规划布点方案。

  第十七条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建设。不经批准擅自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按照《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于处罚,相关部门不与办理许可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划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六安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若对规划进行调整,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十九条  本规划的分区为地域概念、并非行政区界线。

  第二十条  本规划涉及道路名称均系沿用《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中道路名。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划由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