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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 “十二五”时期预拌混凝土布点方案及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1-10-09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一、“十一五”时期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随着《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和《九江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推动下,我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保持了快速、均衡的良好势头,经济和社会整体效益显著,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数量和产能大幅提高

  “十一五”末,九江市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 20家(其中在建6家),建有预拌混凝土生产线45条,搅拌车300辆,泵车79辆,年实际产能达916万m³,累计供应量达580万m³,散装水泥使用量达192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物达104万吨,市区城市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5%,工业、交通和城建重点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100%,在市区规划区内全面实现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目标,为绿色九江、生态九江作出了贡献。

2006年—2010年预拌混凝土发展情况统计表

年份生产企业
数量(家)
设计生产能力(万m³)增长率
(﹪)
实际产量
(万m³)
增长率
(﹪)
散装水泥使用量(万吨)资源综合利用(万吨)
20063150 28.8126.779.55.2
2007536014037.0928.7812.246.7
200895705876.54106.3625.2613.8
20091170523.7101.7332.9133.5718.3
2010201830159.6336.07230.36110.9060.5
合计  580.23 191.47104.5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布局合理、发展均衡

  依据《条例》精神,九江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选址建设及申报程序严格按《九江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和《九江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申报办法》进行。全市除极少数县外,绝大部分县都建立了搅拌站,且根据当地混凝土的需求,进行了总量的控制,建站的位置均选择在远离学校、机关、住宅小区等对环境要求较高之处,所有搅拌站都依照法规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至“十一五”末,全市预拌混凝土的实际产能与社会混凝土需求量基本平衡,既避免了因搅拌站的盲目发展而导致的无序竞争,又保证和满足了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

2006-2010年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布及产能、主要设备情况统计表

分布区域生产企业数量
(家)
生产线数量
(条)
设计生产能力
(万m³)
实际产能(万m³)混凝土搅拌车
(辆)
混凝土泵车
(辆)
备注
九江市区82088544314242其中有3家在建
瑞昌市2313567.5349
修水县129045103只上一条线
九江县382401204511其中有1家在建
德安县2415075317其中有1家上一条线
永修县129045103只上一条线
都昌县129045  在建
湖口县2415075284其中有1家在建
合计2045 1830 915.530079 

  二、“十二五”时期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及布点要求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为主线,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战略,进一步加大“强工兴城”力度,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赶超进位,争得九江应有地位。无论是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我市赶超进位,都为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壮大混凝土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契机。

  (一)发展方向和目标

  2010年九江市混凝土实际供应量达336万m³,其中市区规划区内约达210万m³。《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预期性),据此推算,到“十二五”末我市混凝土需求量将达2265万m³,其中市区规划区内就达641万m³。特别是“十二五”期间,随着市委和市政府“强工兴城”、构筑“大九江”城市发展格局以及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加强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推进,预拌混凝土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十二五”末,我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目标为:全市各规划区内〔含各县(市)〕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5%以上,重点工程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100%,乡镇建设包括新农村建设逐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全市建成搅拌站53家,实际生产能力达2330.50万 m³,各县(市)必须至少建成2家双线搅拌站。

  (二)建站布局和服务范围

  1、市区规划区: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需求,据统计预测到“十二五”末,市区规范区范围内混凝土需求量将达641万m³。而现有8家混凝土企业年实际产能约443万m³,因而在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拟增加设计产能年产90万m³(实际产能年产45万m³)的搅拌站4座,但根据九江市城市发展需求可适当调整(布点位置和产能设备要求见附表),这些搅拌站原则上为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服务。鉴于九江市区和九江县城区逐渐融合,以及九江市区搅拌站和九江县搅拌站服务半径和范围相互重叠的实际,在不突破总量的前提下,九江市区建站的控制数和九江县建站的控制数可统筹调剂使用,建站位置可交叉安排。

  2、县(市)规划区:在各县(市)调查统计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目前混凝土的需求为基数,预测九江市辖区内的九县二市到2015年底止混凝土需求量约达1624万m³,而目前年实际产能约473余万m³,还有很大的需求空间。在提倡市场竞争、防止垄断的前提下,原则上各县(市)可建规模在120 m³/h–180 m³/h的双机站3–4座(布点位置和产能设备要求见附表),服务范围原则上在本辖区范围内。各县(市)要严格按表中的布点位置和数量进行控制,如确有需要进行调整的,应由当地工信委按规定和程序上报市工信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九江市预拌混凝土发展规划及布点方案中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位置、数量、产能和设备的要求,并根据九工信字[2011]31号文件要求,报市工信委批准。
  2、单站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两条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标准的120型或180型预拌混凝土专用生产线。
  3、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必须达到“零排放”的标准。
  4、必须建在城市周边,靠近沙石材料和水资源丰富的地方。
  5、服务半径不超过30公里。
  6、运输道路通畅,不影响城市交通。

  附 :“十二五”时期预拌混凝土企业布点方案及发展规划表

“十二五”时期预拌混凝土企业布点方案及发展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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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