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预拌混凝土上半年供应量约1100万立方米
上半年,南京市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346.22万吨,同比增加23.33万吨,增长7.23%;散装水泥供应率72.33%,略高于72.09%的去年同期数;散装水泥使用量405万吨,同比增加45万吨,增长12.50%;散装水泥使用率76.42%,同比提高3.42个百分点;预拌混凝土供应量约1100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50万立方米,增长15.79%;预拌砂浆供应量18.16万吨,同比增加8.69万吨,增长91.83%;预拌砂浆散装率90.48%。
会议就南京市各区县散办上半年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总结,南京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召开了区县法制办及散办会议,专题对《条例》贯彻落实进行具体部署,会上,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根据《条例》要求,各区县散办开展了建设项目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条例》规定现场搅拌砂浆的建设项目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年初,我们根据省经信委出台的《江苏省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对原《南京市预拌砂浆企业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和《南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技术条件》、《南京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规范与完善。上半年,市散办组织了对全市预拌砂浆企业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条件、试验室设备和从检验人员条件、技术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审查考核,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我们还与麒麟科技创新园、浦口新城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与河西、仙林、新尧新城等部门一样,由这些部门对辖区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把关,对建设工程用散情况进行监管。
会议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三是开展创建“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的调研工作,确定南京地区拟创建名单,尽早启动该项工作。四是继续对预拌砂浆企业的备案管理和砂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监管力度,积极做好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五是继续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工作,充分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还就《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考核验收标准(讨论稿)》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