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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宣贯会议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1-07-30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年4月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第116号公告,批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为了做好规程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主办,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全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宣贯会议于2011年7月27日在南京召开。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环境保护、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大中型预拌混凝土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级混凝土行业协会组织负责人近300人出席了会议。

  江苏省住建厅副厅长顾小平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他说,进入21世纪以来,我省混凝土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混凝土大省,产量连续6年位居全国第一。“十二五”时期,与我省全面建成“建筑强省”同步,我省也要努力建成“混凝土强省”。但是,我省混凝土行业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是当前突出问题之一,这不仅不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而且企业自身发展也难以为继。因此,推行绿色生产,是我省混凝土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他指出,实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各级建设部门、混凝土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以此为突破口和抓手,加快转变我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他对全省贯彻实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作出了部署:苏南地区各市用2-3年时间,苏中地区各市用3-5年时间,苏北地区各市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目标。为此,他强调,要将绿色生产、低碳发展纳入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之中,要建立和完善绿色生产达标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要深化和健全绿色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他还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快绿色生产发展步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处长孙宏杰、宿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邵琳琳、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副会长吴小明相继发言,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顾小平副厅长讲话精神,认真实施规程,积极推进我省混凝土行业绿色进程。规程主编单位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李琍做了规程要点讲解。三一重工总裁助理、三一重工搅拌设备研究院院长曹锦明在发言中表示,三一重工将一如既往支持江苏混凝土行业的发展,为江苏混凝土行业推进绿色生产提供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技术的机械产品。三一重工搅拌设备研究院工程所所长李存进做了全封闭、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设备及技术介绍。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涛介绍了公司积极发展混凝土绿色生产的经验与体会。

  会上,江苏省建筑钢结构混凝土协会授予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称号。顾小平副厅长给两家公司颁发了铜牌。

  26号下午,会议组织代表们参观了南京兰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封闭、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

< 完 >